格隆汇1月2日丨粤桂股份(000833.sz)公布,2019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桂林永福顺兴制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福顺兴公司)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永福县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2019)桂0326破申1号,裁定对永福顺兴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不予受理。
《民事裁定书》(2019)桂0326破申1号,具体内容如下:
“2019年12月17日,桂林永福顺兴制糖有限公司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全部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本院申请进行破产清算。
本院查明:桂林永福顺兴制糖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5月21日,注册资本人民币5100万元,股东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69.5%)、广西金瓯糖业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3.96%)、龙志强(出资比例5.89%)及骆永武(出资比例0.65%)。桂林永福顺兴制糖有限公司称,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其未经审计账面资产总额39,871,990.68元,账面负债总额89,748,484.89元,账面净资产-49,876,494.21元,资产负债率达225.09%。
本院认为,桂林永福顺兴制糖有限公司提供的资产及债权、债务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其确实已经资不抵债,不符合申请破产清算的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对桂林永福顺兴制糖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不予受理。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提交副本六份,上诉于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