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经营一家餐饮店的老板李某,因为隔壁新开了一家餐饮店,与自己存在一定的竞争关系,李某担心自己店的生意受到影响,向警方举报称隔壁店使用燃气包,由于燃气包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在餐馆是严禁使用的,随即警方来到现场,对隔壁店的安全情况进行了检查,然而并没有发现举报人声称的存在燃气包现象。由于是恶意举报,民警找出了举报人,经过调查发现恶意举报者正是隔壁餐饮店的老板李某,李某曾因为在店里使用燃气罐被投诉过,于是便心生一计,想通过假投诉隔壁的新店给其造成不良影响,让其生意受到创伤。
由于李某存在恶意的虚假举报,民警对其进行了深刻的思想教育并要求其罚抄相关条款五遍。有人认为像这种排挤同行的龌龊行为单单罚抄太轻了应该有更加严厉的措施,不仅对李某的教育更加深刻也能以此来警告有这种想法的不良竞争者。
李某本想通过“举报”隔壁同行来减少自己的经营损失,反而自己受到了教育,得不偿失,心术不正的人到头来还是自己受教育。自己生意的好坏不应该归咎于同行,而是应该自己总结经验。生意不好,说明还有很多需要提高改进的地方,同行如果生意比你好,说明人家有值得你去虚心学习的长处,顾客心里自有一杆秤,他们自能分辨商品的好坏,商家应该更专注于提升自己商品和服务的价值,而不是如李某一样用不善良的手段去对待同行。大家对李某的行为有什么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