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抵退税申报 税务机关的退税部门接到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后,应给生产企业出具接收申报回执。退税部门应将生产企业申报的电子数据打印出来,与生产企业已盖章的各纸质申报表核对(主要为保证出口企业申报电子数据与纸质申报表保持一致,不打印出来,在计算机中核对也可)。核对无误后,进行单证对审,将企业的申报电子数据与出口退税所必须附送的相关凭证进行核对。人工对审后,进行计算机审核,主要是对出口企业申报的“免、抵、退”税数据与外部信息进行自动审核,生成疑点,退税部门审核人对疑点进行处理(具体处理方法见疑点产生原因及处理方法)。疑点处理后转历史库,交退税部门领导确认(退税部门领导可以在计算机上直接确认,也可以授权由其他人员打印出审核确认表,领导在审核确认表上签字后,由其他人员上机确认)。确认后转出口退税审批办理退库或免抵调库。 目前,企业出口货物退税办法包括先征后退和免、抵、退税。 先征后退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代理出口的货物,一律先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征税率征税,然后由主管出口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在国家出口退税计划内按规定的退税率审批退税。